为进一步规范清城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工作,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,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和谐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文件的规定,我局组织编制了《清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。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3日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示期间,没有收到书面等法定形式的意见或建议。
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
2025年9月29日